第二屆全港中學學界辯論比賽
辯題庫
港府應取消社福機構整體撥款津助制度 |
網上媒體較傳統媒體更具影響力 |
現行副學士制度利多於弊 |
取消聯繫匯率對香港弊多於利 |
港府應參照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建議新增一項「導致16歲以下兒童觀看性影像或性短訊」的罪行 |
本港應成立動物警察 |
港府推行地區康健中心利多於弊 |
日揆不應參拜靖國神社 |
香港中學文憑試中文科應保留「聽說讀寫」四個考核元素 |
港府應推行富人稅 |
香港應推行器官捐贈預設默許機制 |
港府應重推租務管制 |
中國政府應推行「丁克稅」 |
港府應將娛樂用大麻合法化 |
港府應全面實施垃圾徵費 |
港府應放寬外地醫護人員發牌限制 |
港府推行二級制利得稅利多於弊 |
港府應立法禁止可雙向兌換虛擬貨幣交易 |
美國聯邦政府應取消對持有毒品者的強制最低刑期 |
來屆本港財玫預算案不應再有派錢措施 |
港府設立過渡性房屋利大於弊 |
時間旅行技術利大於弊 |
香港應引入被遺忘權 |
網絡普及對文學創作利大於弊 |
「關愛基金」利多於弊 |
泛民議員留任立法會一年利大於弊 |
港府放寬工廈用途利大於弊 |
自由貿易對現時全球發展弊多於利 |
香港應訂立「沒有保護罪」 |
本港應將品德教育於中學獨立成科 |
香港小學應改為半日制 |
港府應設立紅燈區 |
劏房居民應優先獲分配公屋 |
港府應賦予消委會執法權力 |
香港應開辦專收少數族裔學生的學校 |
港府應立法規管光污染 |
港府應將立法會選舉日定為法定假期 |
本港應增加免費電視台數目 |
本港大型表演應實行購票實名制 |
進行對中國貿易戰對美國利大於弊 |
南北韓統一對兩韓發展利大於弊 |
在現今香港,大學生修讀工程比修讀法律好 |
網絡媒體對香港發展利大於弊 |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有助香港創科發展 |
港府應設立可供公眾查閲的性罪犯名冊 |
港府應在旅遊業條例新增民宿類別 |
戈爾巴喬夫發展美蘇關係方向正確 |
香港應減少使用東江水 |
中國將是中美貿易戰的贏家 |
港府應廢除酷刑聲請 |
對歐洲國家而言優先解決「經濟問題」比「領土主權」更能有效去中國化 |
簡單低稅制於香港不可持續 |
全球化有助緩解以巴衝突 |
港府應定立反欺凌法 |
大專辯員轉隊風氣對香港辯界發展利大於弊 |
以公私營房屋合作計劃發展新界農地利多於弊 |
辯論活動應向商業化方向發展 |
公民抗命有助推動社會公義 |
「市民應負上抗疫的主要責任」/政府應負上抗疫的主要責任」 |
市建局應繼續以自負盈虧方式營運 |
港元應與美元脫勾 |
通識科應保留「獨立專題探究」為必修部分 |
港府應設立遙控航拍發牌制度 |
「學校推薦直接錄取計劃」利大於弊 |
柏拉圖式愛情是最理想的戀愛關係模式 |
香港政府應就最高工時立法 |
港府應推行土地共享先導計劃 |
議會抗爭文化對本港民主發展利多於弊 |
恪守政治中立應是新聞工作的首要原則 |
內容農場出現對資訊傳播利多於弊 |
台灣應取消原住民學生升學加分優待 |
英國應歸還大英博物館文物予原國家 |
推倒涉種族歧視的歷史人物雕像利多於弊 |
師生戀不應被視為錯誤 |
甲:比起愛你的人,人應選擇你愛的人作為終身伴侶/乙:比起你愛的人,人應選擇愛你的人作為終身伴侶 |
日本2019《阿伊努人新法》對阿伊努族利多於弊 |
保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發展中國家利多於弊 |
台灣應廢除《不當黨產處理條例》 |
台灣應取消原住民狩獵野生動物的豁免 |
澳洲政府應就「白澳政策」向原住民作出賠償 |
香港應訂立「陽光法案」 |
港英政府對香港發展功大於過 |
甲方: 兩岸關係比中美關係更能影響中方如何處理香港事態 乙方: 中美關係比兩岸關係更能影響中方如何處理香港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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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廣東省自貿區對香港經濟發展利多於弊 |
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對香港的挑戰大於機遇 |
一帶一路政策為中國帶來的機遇大於挑戰 |
香港應增設購物稅 |
第三世界國家採取新自由主義政策利多於弊 |
美國聯邦政府不應再次指引受資助學校允許跨性別學生依照其性別認同使用按性別劃分的設施 |
港府應放寬現時公屋住戶飼養寵物的規管 |
港府應增加公立醫院急症室收費 |
港府應訂立公投法 |
香港應設立好撒馬利亞人法 |
入籍運動員對香港體育發展利多於弊 |
文憑試中文科口試改為校本評核處理利大於弊 |
本港小班教學政策對解決學習差異利大於弊 |
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失敗 |
香港不再是理想家園 |
港府應支持流動電召車服務 |
港府應開徵物業空置稅 |
港鐵應由港府全資擁有 |
港府應取消港鐵可加可減機制 |
港府應實施住宅租務管制 |
港府應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作為解決當前香港困局的主要方針 |
香港推行電子道路收費計劃利多於弊 |
美國應接納「飛天意粉教」 |
香港應取消立法會功能組別 |
港府應強制實行家居垃圾分類 |
港府應引入離線權 |
香港應重開汽車渡輪服務 |
香港應實行租金管制 |
高官問責制對港府施政利多於弊 |
本港訂立《檔案法》應設有刑事罰則 |
「五二三」學制「三三四」學制更有助香港學生發展 |
香港應開發中部水域人工島 |
港府應重推租者置其屋計劃 |
2019年10月的住宅按揭放寬對香港社會利多於弊 |
大型公共交通工具設立關愛座利大於弊 |
港府應推行全民強制醫療保險計劃 |
香港應設立港史科 |
中學生發生合法性行為應被視為錯誤 |
香港應加入內地電網 |
中國歷史應納入高中必修科目 |
香港應擴大警隊規模 |
港府應全面收回粉嶺高球場作建屋用途 |
港府應使用「收回土地條例」向發展商收回閒置土地 |
政府應開放全港公園予寵物進入 |
港府應延長公務員退休年齡 |
港府應開設奢飾品稅 |
美朝峰會能有效避免韓戰再度爆發 |
香港官員不得持有外國國籍之限制應延伸至其直系親屬 |
一台獨大是香港電視節目質素低下的主要原因 |
教育局應實施強制校園驗毒計劃 |
港府應優先發展棕地以解決土地問題 |
香港內部交通應維持以鐵路主導 |
港府應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 |
紀律部隊薪酬表應獨立於公務員架構 |
香港應落實淡水自給自足方針 |
港府訂立最低工資利多於弊 |
港府推行自願醫保計劃利多於弊 |
港府復建居屋弊多於利 |
甲方: 香港比澳門更適合一國兩制 乙方: 澳門比香港更適合一國兩制 |
查戈斯群島回歸模里西斯對國際發展利多於弊 |
發展人工智能對人類發展利多於弊 |
甲方: 生命之喜在於不可重來 乙方: 生命之悲在於不可重來 |
區議會及立法會選舉應使用電子點票制度 |
加泰隆尼亞應爭取獨立 |
香港教育局應廢除校外評核制度 |
港府房屋政策失敗 |
中國崛起有利全球經濟發展 |
中美兩國將無法避免掉進修昔底德陷阱 |
港府應為選民年齡設上限 |
《十年日本》的75安老計劃不可接受 |
華盛頓特區應享有州份地位 |
音樂串流平台對業界發展利多於弊 |
網絡公審文化對社會發展利多於弊 |
美國應取消聯邦最高法院法官終生委任制度 |
世界各國有責任追求國際分配正義 |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應被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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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脫歐對英格蘭足球發展利多於弊 |
二十四孝故事對現代推廣孝道利多於弊 |
流行詞曲應被選輯納為本港中文科課程必修內容 |
高中通識科取消獨立專題研究( IES )利大於弊 |
國家之存在於今日社會已非必要 |